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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职责范围

 

1)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物资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法令、法规,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实施细则;

2)归口管理教学、科研等方面(后勤服务系统、水电、基建、学生用物资等除外)的物资设备,组建好管理工作系统,加强队伍建设;

3)制定并完善管理制度和措施,建立和健全物资帐册及物资统计报表,提高物资利用效益;

4)组织在用设备的维修,调剂、报损、报失、报废、审核处理及各类物资的调剂、报损、报废,防止资产流失;

5)负责和参与实验教学项目的计划与统计、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的制定;检查督促各实验室完成各项管理工作任务,向上级部门送报各类报表;

6)组织制定和实施实验室建设规化、年度计划,主持或参与实验室建设与改造项目的论证、检查、验收,并进行投资效益评估;

7)负责和参与全校实验室(研究室)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运行和利用率管理;

8)负责和参与对各归口管理系统的经费分配。管理归口系统所需设备等物资采购和供应,指导并管理市场采购、主持或参与物资采购招投标工作;

9)遵守国家政策法令进行物资采购活动,并做到保障供应,提供优质、优价、优良服务;严格控制与管理物资自购,监督负责自购物资的验收、报销、入帐和领用;

10)加强仓储管理,严格控制物资流失。  

 

 

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处长岗位职责

 

1.负责管理队伍的政治和业务学习,抓好管理队伍建设;

2.负责学校实验室建设项目论证,主持或参与物资采购招投标工作;

3.负责本部门资产和实验室(研究室)统筹管理工作;

4.负责本部门物资采购、资产清查、数据上报等统筹工作;

5.负责本部门经费的计划、审核、审批工作;

6.参与学校实验教学评估、考评、实验室(教研室)工作人员培训工作。

 

 

     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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