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师资科职责范围
文章来源: 文章作者:人事处 发布时间:2006-09-06   字体: [ ]  
 

在处长领导下,负责师资队伍建设的有关工作及教职工进修培训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,处理接待有关来信来访,为教职工服务。

一、进修培训工作

1、草拟有关文件,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培训计划并落实。

2、负责进修培训的日常管理、培训经费的使用登记。

3、负责学校教职工教育领导小组的会务工作。

4、负责新教师岗前培训的组织工作。

二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

1、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,拟定教师资格认定的工作安排并组织实施。

2、负责申请人体检的组织工作及认定材料的审核、公示、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会务等工作。

三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

1、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,拟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工作安排并组织实施。

2、负责组织职称外语考试报名、征订发放复习资料等工作。

3、负责申报材料部分内容的审核、公示、报批送审、聘任及学校中评委会议的会务等工作。

4、负责以考代评的考试报名、考取后聘任等工作。

四、学术梯队建设工作

负责组织推荐选拔“千百十工程”培养对象及学校学科带头人、学术带头人、中青年骨干教师、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工作,协助有关二级学院(系)进行培养和考核工作。

五、负责师资、职称信息库的管理、维护和使用。

六、办理教师公派或自费出国进修及因私出境的申报审批手续。

七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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